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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专项工作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时间:2019-10-24 浏览:1849
汕头市应急管理局
公开招聘专项工作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汕头市应急管理局因工作需要委托汕头市慧和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应急管理工作人员
       从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内勤、应急管理、24小时应急值班轮守和公文写作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和薪酬待遇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4、热爱本职工作,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强,能适应24小时应急值班轮班工作要求。
      5、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潮汕话、普通话表达流畅,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89年9月30日后出生)。
      7、具有汕头户籍的本科以上学历。
      8、本人和直系亲属、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政治历史清楚,没有重大问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接收: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其他不宜聘用情形。
     (三)薪酬待遇
       薪酬标准3750元/月(含绩效工资、单位和个人应缴的五险、公积金单位及个人应缴的部分和管理费等)
       注:(1)若汕头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政策性调整,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也相应增减。
             (2)获聘人员实行聘期制和月薪制,与汕头市慧和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后派遣至汕头市应急管理局工作。
             (3) 本次招聘人员薪酬标准按《汕头市市直机关聘用人员和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汕机编办发〔2019〕6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需复印户主页和报名者页)、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1张进行现场报名登记。
      2、报名时间:2019年10年25日至2019年10月31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接受报名,期间周六日不接受报名。
      3、报名地点:汕头市黄山路83号乐超大厦6楼 汕头市慧和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4、联系电话:姚先生/0754-82738888,88829828
      5、报考人员资料仅用于本次招聘,原件在报名时审查后退还,其余材料不予退还,请自行备份。
      6、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务必真实,对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将相关信息送交有关部门存档。
     (二)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由汕头市慧和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对报考人员进行初步资格审查。
      2、初步资格审查结束后,将以公告形式通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领取准考证参加面试。
三、考试
       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参加考试。
     (一)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岗位匹配情况等(成绩保留小数点后 2 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汕头市慧和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公布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果末位总成绩有若干人分数相同,则加试一道面试题后取分数高者)。
四、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从报考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
     (一)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进行组织体检,并根据需要增加体检项目。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如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放弃资格。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聘用人员,若出现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则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承担。
     (二)考查:由汕头市慧和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有关考查。本人应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材料原件。
      1、应聘人员应保证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如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律取消其应聘资格。
      2、考查结果不合格的,取消考察对象的录用资格。
      3、因体检、考查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查资格的,可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依次递补
     (三)公示: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查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汕头市慧和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网站、微信公众号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录用的,可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查人员,由招录单位研究决定。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汕头市慧和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考试成绩一年内有效,如因增加编制、辞职、辞退等原因导致缺员的,聘用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五日